{{ $t('FEZ002') }}一般科目暨藝術群科中心|
*詳細參賽規範與評分標準皆以實施計畫為準。
參加人員:
全國公私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與附設職業類科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或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中之「一般科目(綜合活動領域/藝術領域/健體領域/科技領域/ 全民國防領域)」與「藝術群」教師,鼓勵每校報名一件作品。
教學檔案內容要項:
參賽作品請自行選擇一項教學單元,完整呈現課程與教學之設計及實施歷程,主題內容須融入教育部國教署 111 年度推廣之「生涯規劃、多元文化、閱讀素養、戶外教育、國際教育」五項議題至少一項。
辦理期程 :
項目 |
時間 |
收件截止 |
111年 6 月 7 日(星期二) (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
成績公告 |
111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 |
獎項:
特優獎第一名 1 萬 2 千元、第二名 1 萬、第三名 8 千元,及頒發獎狀乙紙。
優選獎第一名 6 千元、第二名 5 千元、第三名 4 千元,及頒發獎狀乙紙。佳作獎數名(依參賽件數比例訂定),頒發獎狀乙紙。
教案通過審核者皆頒發參賽證明乙紙。
權利與義務:
(二)得獎者應配合本中心參加觀摩展示,並分享經驗心得。
(三)得獎者需保證所提供之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得獎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
(四)請詳閱上述評選辦法,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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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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